消防材料检验
一、 泡沫液
(1)泡沫液进场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留存。
(2)泡沫液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 管材及管件
(1)管材及管件的材质、规格、型号和质量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管材及管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②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③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3)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和壁厚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4)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材和管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①设计上有复验要求的。
②对质量有疑义的。
三、 消防装置及设备
(1)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和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②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③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④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⑤铭牌标记清晰、牢固。
(2)消防泵盘车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用手转动叶轮应灵活;
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动机构应无卡阻现象。

(3)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和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规格、型号及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②设计上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烟雾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规格与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性能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清水进行,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②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和阀瓣密封面无渗漏。
③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不应少于表2-2 的规定。
④试验合格的阀门,应排尽内部积水,并吹干;密封面涂防锈油,关闭阀门,封闭出入口,作出明显的标记,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