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材料检查
一、 一般规定
原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其指标应符合要求,并应报验签认后方可使用。如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复验,不合格材料不应用于工程施工。
二、 钢筋
(1)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规定。
(2)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3)钢筋外观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应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进场时和使用前应逐个检查。
(4)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三、 水泥
水泥质量应符合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四、 细骨料 (砂)
一般宜选用中砂,模度系数应为3.0~2.3;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30时,含泥量(按质量计)应不大于5.0%,泥块含量应不大于2.0%;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30时,含泥量(按质量计)应不大于3.0%,泥块含量应不大于1.0%。每300m3 应抽检一次,每批抽样应不少于1次;应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五、 粗骨料 (石子)
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或等于C30时,其针状与片状颗粒质量含量应小于等于15%;含泥量(按质量计)应不大于1.0%;连续粒级5~16mm含量(按质量计)应不小于10%,5~25mm含量应控制在30%~70%。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30时,其针状与片状颗粒质量含量应小于等于25%;含泥量(按质量计)应不大于2.0%;连续粒级5~25mm含量(按质量计)不小于5%。每300m3 抽检一次,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应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六、 搅拌用水
拌制混凝土水质应符合以下规定:
(1)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应符合表2-1 的规定。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500mg/L。
(2)被检验水样应与饮用水样进行水泥凝结时间对比试验。对比试验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应大于30min;同时,初凝和终凝时间应符合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
(3)被检验水样应与饮用水样进行水泥胶砂强度对比试验,被检验水样配制的水泥胶砂3天和28天强度不应低于饮用水配制的水泥胶砂3天和28天强度,不应低于饮用水配制的水泥胶砂3天和28天强度的90%;混凝土拌合用水不应有漂浮明显的油脂和泡沫,不应有明显的颜色和异味。
蒸汽管道保温是为了防止热损失。对于同样的蒸汽管道保温和不保温终点压力不一样。热量损失影响的是蒸汽的是温度和压力。
保温后的输送管道比不保温的管道节能,管道经保温后的能量损失仅仅为不保温的十分之一左右,蒸汽才不会在沿管程的流动时有太多的饱和水析出。当然保温还有安全的问题。 所以需保温。
蒸汽的温度和压力有关。 如果保温效果不好到时就有可能影响蒸汽的品质。